【重要公告】教育部來函之營隊注意事項(含本校營隊、迎新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活動請務必詳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8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4684號函,為維護兒少參加大專校院辦理相關營隊之權益,請本校各單位及學生團隊辦理有關兒少參與之營隊活動,應符合兒童權利公約所訂之各項權利,並得參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學生課外活動及輔導學生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注意事項」(詳如附件1)所定原則妥適規劃。
二、辦理營隊、迎新活動,應依本校相關法規(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課外活動核備及安全輔導辦法、中國醫藥大學學生辦理課外活動規範要點、中國醫藥大學營隊/迎新活動管理要點---詳請見附件2~4)辦理。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營隊/迎新活動管理要點,以下幾點請特別注意並依規定辦理,以免造成爭議或觸法 :
(一)營隊/迎新之定義,係由本校各系所學生組成之團隊或經學生事務處核准成立之社團(含服務隊)所主辦或合辦之營隊或宿營且向參與人員收取費用之活動,各系辦理上列活動須先經所屬系、所主管審查核准,並送課外活動組備查;社團辦理上列活動須經課外活動組審查核准後方能辦理。
(二)各系所辦理營隊/迎新活動經系所主管審查核准後,需至少於活動前一個月提交企劃書送課外活動組備查。社團辦理之營隊/迎新活動需至少於活動前一個月提交企劃書至課外活動組核准備查。
(三)各系所辦理營隊/迎新活動收入結算應向系所主管單位核備;社團辦理之營隊/迎新活動收入結算則應向課外活動組核備。營隊整體收支預算未經系所主管及課外活動組審核之前,不得先行以學校名義對外招生、使用學校資源(如場地)及收費等等作業。其對外收費之收入應以校名為首之組織(如系所、社團或該活動)帳戶為限(不得用私人帳戶收、退款)。
●備註: 課外組管轄之場地詳見網址:https://cmu-eca.cmu.edu.tw/page/57 ,其餘屬總務處或其他單位所管理之場地,如有借用問題請向各管轄單位詢問。另未完成核備申請前,不得借用、使用本校場地。
(四)主辦單位應將活動支用單據妥善保存及管理,所檢附之支用單據應為合格憑證,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全部實支經費總額,於活動結束後兩週內,主動對外公告收支結算表,主管單位得視實際需要,通知調閱查驗或抽查,如有盈餘款項,應主動對外說明其流向。
三、辦理活動應於規定時程內至本校「課外活動辦理暨核備申請」(https://cmu-eca.cmu.edu.tw/news/820)系統送件,並填妥至少一名帶隊老師(老師本人需知情其為活動之帶隊老師),連同以下附件送出核備。
(一)活動計畫書(如附件5)
(二)營隊及迎新公約(如附件6)
(三)人員名冊(如附件7-需含工作人員及新生)
(四)保險投保後之要保書(如未投保需繳交活動保險補繳說明書-如附件8)
(五)家長通知書(如附件9-需含工作人員及新生)
(六)營火、明火表演學生家長同意書(如附件10-1、10-2----非必要)、用火研習活動證書電子檔(非必要)
四、辦理活動應留存至少一份餐點為檢體,如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件方可查驗。
五、活動之交通車輛應依據本校總務處事務組之遊覽車租賃相關作業規範辦理。
六、活動中請注意用詞及遊戲內容,應尊重每個人之身體自主權,並請注意性別平等相關內容(詳可見性平教育法規之規範)。
七、活動所使用之圖文請注意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勿觸犯相關法規。
八、辦理營隊、迎新活動,應於活動前確認活動地點及遊覽車之逃生位置、方向,並擬定逃生SOP。如遇颱風請務必遵照停班課規定停止活動。
如有營隊、迎新相關問題,請聯繫課外活動組黃珮晴小姐
分機1285,信件 : taeyeon0211@mail.c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