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臺中市初賽」防疫應變計畫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48749號函「110學年度各縣(市)辦理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防疫應變計畫」補充說明及本府衛生局110年11月10日中市衛疾字第1100138891號函辦理。
 二、旨揭防疫應變摘要說明如下:
  (一)參賽相關人員(含參賽者、評審、指導老師、帶隊師長、工作人員)如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參加本競賽。
  (二)參賽相關人員(含參賽者、評審、指導老師、帶隊師長、工作人員)應主動聲明是否為「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並事先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予就讀或服務學校(留校備查)。
  (三)會場不對外開放非競賽相關人員入場,僅開放大會工作人員(含評審)、參賽者(含指導老師、帶隊師長、家長及協助搬運道具之工作人員)及每校攝影人員,由學校造冊審核相關資料繳交大會始得入場。
  (四)參賽相關人員請事先填妥「參賽人員健康管理表」及「非參賽人員健康管理表」,並逐級完成核章,於報到時繳交始完成報到手續。
  (五)參賽相關人員彼此應保持社交距離;參賽相關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惟參賽者(包括學生及指揮)演出時得暫免佩戴口罩,演出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六)競賽會場不進行頒獎典禮,參賽者應於競賽後儘速離開會場不得逗留,各組比賽當日成績將由承辦單位公布於臺中市學生音樂比賽專網,請自行查詢。
  (七)本防疫措施得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隨時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
 三、檢送「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臺中市初賽」 防疫應變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