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動中小學

一、用途說明:

1.由社團自行與中小學訂為期一年的合作計畫,其活動內容可自行與校方協調。
2.經費項目可包含餐費、雜支、保險、交通費等相關費用。
3.開放申請時請先詳閱相關附件。

二、申請辦法與相關規定 :

1.凡經本校核可的學生社團皆可提出申請。
2.須自行向中小學接洽,相關活動、課程依雙方協調為主。
3.每學期規劃4次以上活動(含4次,一年為8次以上,至少須有1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
4.
經費之請撥、支用與結報,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申請流程:

1.收件公告:包含申請期限、活動限制等必要性資訊,申請前請務必詳閱相關說明
2.提出申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交至課外活動組。
3.整合送件:經初步審核後,將一併提送至教育部相關單位做備查審核,預計於次年度3月前公告是否通過。
4.決議結果:依會議結果分為通過與不通過,若資料須補件將另行通知社團負責人。

四、核銷規定:

1.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後,請自行評估所需經費項目,並依活動期程與相關規定辦理核銷。
2.核銷作業流程請參考《經費核銷

 



教育部112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

1.112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
2.112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簡要說明
3.
112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活動計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