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輔經費


一、用途說明:

1.學生社團辦理活動之部分經費補助。
2.經費補助項目包含:餐費、講師費、交通費、保險費、雜支、印刷費等支出。
3.為使活動計畫具一致性,各項計畫請整合成一份後再提出申請。
4.現已改由自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流程與辦法請參閱本頁附件說明。
5.每次開放申請時各項計畫皆會列舉相關說明,敬請知悉規定後再行提出。

二、申請辦法與相關規定

1.申請資格:

(1)本校核准成立之學生社團。
(2)社團有向所屬社員收取社費,或已自籌經費者均可提出申請,但以基層文化服務、社會衛教宣導、醫療義診等回饋社會服務優先。
(3)每學期社團應在期限內繳交予課外活動組文件或上傳網頁資料。
(4)依課外活動組規定之人數派員參加社團幹部研習活動。
(5)參加上一年度之社團評鑑(新成立社團不受此限)。

2.不予補助項目 :

(1)校隊訓練及比賽費用。
(2)校外訪視(交通)費。
(3)辦理畢業旅行或師生慶生。
(4)系所與社團學生會議 。
(5)非由學生社團(含系學會)籌辦之校級之校慶活動、開學典禮、舞會、茶會(母親節晚會、迎新舞會及送舊茶會…等)年度慶典費用。
(6)依各項補助計畫申請時相關說明與規定。

三、申請流程

1.收件公告:包含申請期限、活動辦理期程等必要性資訊,申請前請務必詳閱相關說明
2.提出申請:於期限內由社團負責人至學生資訊系統提出申請,並依規定繳交相關資料。
3.會議審核:經初步審核後,將提送至學輔經費審查會議,由委員決議是否通過。
4.決議結果:依會議結果分為通過與不通過,若通過補助的社團請於活動結束後兩周內辦理核銷

四、核銷規定

1.請依當初申請計畫之活動日期辦理活動,並請於兩周內繳交相關核銷資料。
2.若活動因故延期∕取消,請務必提前告知各屬性承辦人,以免造成社團權益受損。
3.經會議核定後之補助項目不得自行更改(如會議結果為補助講師費1,600元,核銷時不得改支應餐費1,600元)。

4.詳細核銷規定請參閱《經費核銷
5.相關法規請參閱《中國醫藥大學學生社團活動經費補助實施辦法》、《中國醫藥大學共同性經費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