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重要公告】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性別平等委員會

二、活動主旨:
依據教育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規劃。

三、提案流程: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
(一) 學生個人→ 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 → 向學校性平會提案。
(二) 學生個人提案、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 →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四、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
(一) 屬學校性平會權責議題: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
(二) 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性平會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由學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權責單位。

五、受理時間:每年受理提案2次。
※ 為了於教育部收件截止日前完成校內性平會審議及函送等程序,故本校提前截止收件。

  本校性平會收件截止時間 教育部受理時間
第一次 114年 1月31日(星期五) 114年3月14日(星期五)
第二次 114年 8月 1日(星期五) 114年9月1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