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中區決賽領隊會議

說   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二、會議時間及地點:
  (一)第86-91場次及第100-103場次團體項目: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國立臺灣交響樂團(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2號)及明德中學(臺中市南區明德街84號)辦理。
  (二)第92-99場次及第104場次團體項目:111年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假臺中市葫蘆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及臺中市豐原體育場(臺中市豐原區豐北街221號)辦理。
  (三)第72-85場次團體項目:111年2月10日(四)下午1時30分假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辦理。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上網 完成報名,俾利會議資料及接駁車準備。請分別至下列網址報名:
  (一)第86-91場次及第100-103場次團體項目:https://forms.gle/j3z1ttu1ZaiiPgCGA。
  (二)第92-99場次及第104場次團體項目:https://forms.gle/z1PtLvP5QD72bs4h9。
  (三)第72-85場次團體項目:https://forms.gle/Vt5JuvxrqPExVMzz8。
 四、本次競賽場地係採同時段分流進行勘查,請轉知參賽學校 依場地增加參加人員。
 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進入室內空間一律量測體溫並佩戴口罩。
 六、檢附中區團體項目決賽場次表、領隊會議流程表及場地交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