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

一、依據本局114年6月16日中市教終字第1140055289號函續辦。
二、本次修正實施計畫為第柒點參賽分區--二、高中(職)組修正為:參賽仍依行政區別劃分,取各區各類各組第 1名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
三、本計畫修正部分業以藍色文字標註,請務必詳閱並通知學籍設定於貴校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