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校園公『議』行動計畫

主   旨:「校園公『議』行動計畫」

說   明:
二、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間:入選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二)徵求執行單位:
   1、提案期間: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底;如經費未用罄,將另開放第2階段申請。
   2、執行單位: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系所、依法設立之團體或法人。
   3、提案方式:於本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之報名專區(https://sa.yda.gov.tw/register-form)上傳計畫相關資料。
   4、提案規劃:
    (1)課程/活動規劃:應規劃可激發校園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熱忱之探究與實作課程/活動,並結合與學生生活周遭校園相關之公共事務議題,透過多元、創新之規劃設計培力學員;另為擴大校園學生參與,課程/活動參與對象及方式,可導入跨區域、跨校連結等設計規劃。
    (2)參與對象及人數:以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為對象,參與學員不限於同一校學生,年度整體參與人數須達80人次。
   5、經費額度:每案最高核給60萬元,實際金額以本部青年發展署核定為準。
   6、成果分享:執行單位須配合本部青年發展署規劃,分享提案議題之執行成果與發現,以及未來可持續提升學生參與校園公共事務意願的方式。
  (三)提案審查及評選:
   1、審查時間:預計113年3月辦理。
   2、審查及評選方式:就提案單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擇優通知參加簡報詢答評選。
   3、評選結果:暫定3月於本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公告評選結果,並另以書面通知獲選單位。
二、如對上開內容有任何疑義,得逕洽教育部林承辦員詢問,電話:02-77365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