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2023 新北市樂壇新星

|報名資訊|

112年3月31日前備妥以下書面資料及電子資料,一併郵寄至220新北市板橋區莊敬路62號,新北市藝文中心(請於信封標明「『2023 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報名」(以郵戳為憑)。

(一) 書面資料(詳附件一):

1. 報名表10份(甄選報名表、演出簡要說明)。

2. 「2023 新北市樂壇新星」甄選切結書。

(二) 電子資料:影音檔案(總長度10至15分鐘)音響效果自行負責,並完整呈現演出簡要說明之內容、且演奏者身份清晰可見,以mp4 格式儲存於雲端並提供連結下載,決選曲目需與報名曲目相同。

(三) 投件注意事項:

1. 繳交書面及電子資料若不齊全或未符規定或檔案受損者,本局將統一公告限期補件,所有資料須依規定準備齊全,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將不受理。

2. 繳交至本局之相關報名文件、資料,本局依作業需要留存,爰不復交還報名者,請參賽者依個人需要自行備份報名資料。

3. 報名者所附電子資料應能完整呈現其演奏技巧,以利審查。

|其他資訊|

一、曾入選「樂壇新星」,3 年內不可再次報名(獲候補但未成功遞補者不在此限)。
二、詳細比賽資訊與日期如附件,敬請自行確認,以免喪失權益。
三、若有問題請逕自向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藝術展演科 王小姐( 02-22534417#127 / AJ5044@ntpc.gov.tw)詢問。
四、其他詳細資訊請詳閱比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