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重要訊息】111年第二次器材獎補款審查結果

一、檢附會議紀錄、會議決議補助項目,審查通過價格依學校與廠商議價為主。

二、請勿自行向廠商購買,統一由學校採購。

三、校外指導老師費請繳交成果報告與領據進行核銷(如附件),由學校匯款,請勿自行代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