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教育部辦理「111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

 說   明:
 一、依「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規定辦理。
 二、本計畫活動實施期程為11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請彙整填寫「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1份,部分補助項目詳如注意事項,器材、服裝等購置費用、鐘點費暨行政管理費,一律不予補助,務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妥為規劃後提出申請。
 三、本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0年10月26日至110年12月24日止,請各社團負責人於附件下載檔案「111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簡章」,並在12月24日前繳交「教育部補(捐)助計畫項目經費」申請表。
 四、為配合本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劃及推動大專與中小學生本土語言發展,建請本計畫之活動設計與執行,融入美感教育或本土語言教育,教育部優先核予補助。
 五、另因應疫情影響,可於本次計畫內預先研提備選方案(如改採線上辦理),並於活動企劃書內詳述備選方案規劃內容(包含活動使用之軟硬體設備、合作學校學生如何上線參與、活動內容規劃、活動結束後回饋意見蒐整)等,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後,社團可視疫情情況,彈性轉換備選方案。

七、若有其他疑問請至課外活動組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