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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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中國醫藥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以下簡稱課外組)所轄場地及其各項設備能有效使用及管理,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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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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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地須在活動辦理前三天,使用教室及活動空間租借系統提出申請,審核通過才能使用,不開放臨時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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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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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地前需於上班日早上八點至早上十點借用鑰匙或門禁卡,並於活動結束後上班日早上八點至十點前歸還鑰匙或門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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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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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應遵守之規定如下列事項 :
- 使用者須維護環境整齊與場地設備等物品保管責任,使用完畢後須清潔場復,設備等物品遺失或損壞需負賠償責任。
- 為維護公共安全,嚴禁使用或放置具危險性、易燃性之物品及未經許可之電器用品與明火設備。
- 場地內嚴禁從事吸煙、賭博、打麻將或其他博弈、吸毒、飲酒、滋事、鬥毆等違反校規之情事。
- 離開場地,應熄燈、關冷氣、關閉各項電源方可離去。
- 禁止破壞原有之設施、門窗、牆面等空間環境。
- 任何牆壁、玻璃、柱子與地板上不得鑽洞打釘、黏貼膠布或其他附著材料。
- 在場地內製作道具、海報或佈置場地,須負場地復原之責任。
- 關懷B2F全區域禁止飲食。
- 關懷B2F全區域與歷史建築B區平日下午五點前,禁止播放音樂與喧嘩,需撥放音樂請自行準備耳機。
- 場地使用時間為早上八點至晚間十點,不得延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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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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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未盡事宜應遵守「中國醫藥大學校舍、場地借用管理辦法」或本校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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