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綜觀國際 擁抱未來」人權國際交流冬季講座
1950年起,聯合國大會定每年的12月10日為國際人權日,以紀念聯合國於1948年12月10日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受到該世界人權宣言的啟示,聯合國在1966年制定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目的在進一步闡明並執行宣言所揭示之各項人權精神。該二盟約加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任擇議定書與「世界人權宣言」合稱「國際人權憲章」(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為國際間最重要之人權典章藉由宣導聯合國所訂定的「世界人權宣言」,讓青少年、甚至一般民眾瞭解他們所擁有的基本權利,使社會各層面能夠將這30條基本權利落實在生活中,建立一個民主、自由、理性的社會。這個部份,將透過中華國際人權促進會的設立,來與國際青少年人權協會的相關活動接軌,目標是要求落實世界人權宣言,使人權在全球實現。
推廣世界人權宣言,啟發大專青年之正確人權認知,了解責任實為人權之核心價值,培養學生們的民主素養及擴展青年學子之國際視野,進而改變並創造更理性祥和的未來。